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永康市人民法院通过在线提供诉讼服务、开辟特殊案件绿色通道,……确保疫情防控与审判执行工作同步推进。
“云端”作证,在线诉讼“不打烊”
“证人赵某已连线成功,现在请原告方向证人发问。”2月14日下午,一场民间借贷纠纷在永康法院4号审判庭公开审理。
与通常只有原、被告参与的视频庭审不同,该案的证人赵某也出现在了视频里,成功实现“云作证”。
赵某所在街道是永康较早发现病例的社区,他本打算提交书面证词,但承办法官章璐认为,他系证明该案借贷关系是否真实存在的关键证人,最好能直接“露面”,“面对面”开展举证、质证。
多次“云调试”后,庭审当日,证人赵某与法官、当事人都出现在了微法院多方视频中,整个过程实时生成视频、在线留痕,为案件审理提供了重要依据。
自浙江省启动重大公共突发卫生事件一级响应以来,永康法院科学调整办案模式,开启“云端”作战。
2月13日,执行干警林继旭“隔空”执结一起案件,为远在贵州的邱某解除强制执行措施。
邱某是某保险人代位求偿纠纷案件的被执行人,疫情“宅在家里”的生活使“80后”的他深刻感受到网上支付的便利,但他的银行账户、支付宝、微信支付账户却均被法院查封冻结,他很着急想要履行。
通过移动微法院,林继旭将执行款账号发送给邱某,又在线向申请人确认预留收款账号、发放执行款项2万余元,并第一时间解除了对邱某的相关措施。
疫情期间,永康法院通过ODR平台在线调解11件,通过移动微法院开庭、调解60件、送达文书569份次,“无接触”式召开8起破产清算案件债权人会议。
急事特办,千里化解民生难题
“我知道,举证责任在我方,但武汉现在不知道何时才能恢复正常出行。”电话中,武汉某公司的法务郭先生十分无奈。
原来,郭先生所在的公司是某合同纠纷的被告,受疫情影响,案件需要通知延期审理。在与当事人进一步沟通时,承办法官了解到,双方对案件基本事实争议不大,且一致同意案件诉争的销售代理费以被告公司在舟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另案到位的执行标的为基数计算。
考虑到身在武汉的郭先生无法出行,要想取证确有困难。经与当事人沟通后,法院决定依职权调查取证,第一时间与舟山中院执行局联系,并通过线上线下同步进行的方式,成功调取证据,为案件的审理和调解奠定基础。
特殊时期,永康法院设立“疫”线通道,专门对涉湖北及疫情较重地区案件进行重点梳理、主动对接,全方位提供司法服务。
通过这条通道,2月13日,身处湖北的当事人王先生收到了被拖欠3年的工资。
“虽然只有几千元,但对我们来说,一分钱也是钱啊!”王先生作为原告的某劳务合同纠纷开庭在即,他十分焦急,怕自己“赶不上开庭,拿不回工资”。
承办法官王晓当即联系被告,并引导双方通过多方视频进行调解。
“疫情当前,我也不再好意思欠湖北老乡的工资啊!”工地老板当场通过微信向王先生转了6000元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