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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下人民法庭文化建设研究(胡兵)

发布日期:2019-12-09字号:[ ]

 

 

 

新时代下人民法庭文化建设研究—基于 “一庭一品”建设路径

 

论文提要: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文化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灵魂”,深刻的阐释了文化建设的重要性。近年来,各地法院、人民法庭加大了对法庭文化建设的重视,纷纷提出了“文化兴庭、文化育人”等口号、理念,希望依靠文化软实力来推动法庭各项工作的新发展。但是司法实践中,发现仍有不少法庭在文化建设方面短板突出,存在整体思路混乱、内容形式单一、创新动力不足、辐射影响较小等现象,与新时代下法庭建设要求脱节。究竟如何能进一步扩大法庭文化建设的成果,从而立足本地实际、守正出新,发挥特色,从而真正打造好特色品牌,形成“一庭一品”大格局。笔者通过分析厘清法庭文化的概念、特点和价值,反思多数法庭文化建设方面存在的一些共性问题,同时总结“龙山经验”发源地的龙山法庭在“无讼文化”建设取得成功的关键因素,提出了新时代下法庭文化方向突出“管理”和“治理”两个目标,重点围绕“以党建文化为引领、以审判文化为核心、以制度文化为保障、以传统文化为切入、以物质文化为平台”五个方面进行打造品牌效应,更好促进基层社会治理。(全文共8058字)

 

关键词:人民法庭    文化建设    基层治理  一庭一品

 

主要创新观点:

在对人民法庭文化建设进行研究时,认真把握新时代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司法体制改革方向,通过对当前人民法庭文化建设普遍存在的问题进行反思,同时,通过对先进典型的龙山法庭推动无讼文化中取得成功的关键原因进行提炼和总结,结合法庭审判工作和基层治理职能,提出了新时代下的法庭文化内涵需要突出“管理”和“治理”作用。“管理”主要是指依靠文化形成的共同价值理念对法庭内部人员在精神层面予以正确指引,从而产生对行规范和约束功能,以凝心聚力、恪尽职守推动各项工作进展。“治理”则是法庭通过各种渠道将法庭文化传播、渗透给周边地区和群众,并取得群众对法庭文化的认同和参与,同时塑造共同的价值观念推动法庭和群众有效黏合在一起,形成一个整体文化,依靠形成的整体文化引导成员行为,从而达到文化治理的功能。同时,笔者根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下的政治制度、司法规律和文化推广传播方式,论述了“一庭一品”应当围绕“以党建文化为引领、以审判文化为核心、以制度文化为保障、以传统文化为切入、以物质文化为平台”等五个方面进行打造,从而引领法庭各项工作发展前进。

以下正文:                   

“文化兴国运兴,文化强民族强。没有高度的文化自信,没有文化的繁荣兴盛,就没有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这是习近平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对文化作出重要的论断。党的十二大到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文化建设始终占有重要地位([1])。人民法院同样也将法院文化、法庭文化摆在重要的位置去抓,《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新形势下加强人民法院文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深化人民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措施改革的意见-人民法院第五个五年改革纲要(2019-2023)》的通知中明确要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法院文化建设。法庭文化是体现法庭精神面貌、展现司法价值取向、实现公平正义的重要载体,也是繁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重要基础。因此加强法庭文化建设,对于提高法官职业道德素养、化解当前案多人少矛盾、提升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营造基层良好法治氛围有着积极促进作用。

一、人民法庭文化概述

(一)人民法庭文化定义

因为“文化”一词本身概念的抽象性和广泛性,导致不同的人对法庭文化含义的理解不同,有人认为法庭文化就是人民法庭在组织、设施以及法官在工作和日常生活中的行为方式所体现出来的一种精神和内涵([2])。笔者认为定义内容过于简单,未能体现文化多样性特征。也有人认为法庭文化是法庭文化法官在长期的审判和管理实践中,逐渐形成共同遵循的价值观念、思维模式、行为准则与之相关联物质载体的综合([3])。笔者认为该定义虽突出了法庭文化表现形式的丰富,但是在文化创设主体仅限定于法官群体,未免过于狭窄。在2010年公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文化建设的意见》中指出“法院文化”是人民法院在长期审判实践和管理活动中逐步形成共同的价值观念、行为方式、制度规范以及相关物质表现的总称。笔者认为法庭文化作为法院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内容上与法院文化具有高度相似性,因此,我们不妨将法庭文化定义为:法庭文化是法院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法庭长期工作实践中所形成的价值观念、裁判理念、行为规范、工作方式及承载这些精神产物的物质载体的总和。根据文化表现形式的不同,其内涵可以分为三个层面:一是精神层,包括庭内法官及司法辅助人员的思想道德素质、文化素养、价值观念、职业精神等;二是制度层,包括审判管理、庭务管理、工作纪律、司法礼仪等;三是物质层,包括法庭建筑外观、办公场所装饰、审判庭布局、法官服饰仪表、法槌、法徽等。

  1. 主要特征

    法庭文化不同于企业文化、行政机关文化、乡土文化等,具有明显的司法色彩,其特征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四点:一是以法官群体为核心主体。特定群体产生特定文化,特定的文化反过来影响特定的群体,在以法官核心的人民法庭,昭示着法庭文化建设的主要主体必然是法官,法官是法庭文化的最主要缔造者、实践者、传承者;二是以公正司法为主要内容。亚里士多德曾说过,法是政治上正义的表现([4]),人民法庭是法院在基层的前沿哨、排头兵,肩负着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最后一道防线作用,应当更好的满足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需求,因此公平正义是法庭文化的灵魂;三是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导向。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高度凝练和集中表达,也是司法裁判一直倡导和追求价值目标和理念,最高人民法院明确要求各级法院要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院文化中;四是以引导基层为根本目标。人民法庭扎根司法为民的最基层,充分发挥着与人民群众联系的桥梁纽带作用。法庭文化直接影响着人民群众对司法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感知,新形势下的法庭应利用这一优势拓宽文化影响力,使法庭文化与公众期待需求有效衔接起来,进而形成共同的价值观念体系。

    (三)功能价值

    文化的本质是人类创造价值的活动,人类创造文化就是为了实现某种价值目标([5])。在当前司法领域意识形态斗争形势复杂情况下,通过先进、正确的法庭文化可以达到来熏陶、教育、激励法官的价值理念和行为准则,坚定司法制度自信,牢固树立公正、廉洁、为民的司法理念,以达到更好履行审判职能的需求。具体体现为下面几个功能:

    1.坚定制度自信。中西方司法制度和理念存在差异是由国情和历史决定的,但部分人因为对体制差异的认识不清或者受境外错误意识形态的渗透,不断鼓吹西方“三权分立、司法独立”司法制度,从而否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治道路。在此情况下,通过法庭文化的建设和传播,可以帮助我们干警和人民群众提升我国司法制度的正确性、科学性、合理性认识,有着以人民利益为中心的理念优势,从而坚定不移的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事业推向前进。

    2.精神引领功能。“没有先进文化的积极引领,没有人民精神世界的极大丰富,没有民族精神力量的不断增强,一个国家、一个民族不可能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6])。同法院机关内部相比,派出法庭的法官可能面临着案多人少矛盾局面、基础设施较差的工作环境,上班路途较远的压力,心中难免会产生失衡、泄气,这时依靠文化可以充实他们内心世界,坚定他们的理想信念、增进对自身价值的认同感和使命感,从而产生克服一切困难的力量。

    3.道德约束功能。文化通过根植于灵魂,相比于规章纪律具有更高深层次的约束力量,让法官对自身的责任、荣誉和使命等有了更深层次的领悟和理解,真正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从而自主的同法庭整体价值目标保持一致,达到约束个体行为,有效防止违法违规违纪事件的发生。

    4.向外辐射功能。辐射主要指中心事物对周边事物产生的一定影响,法庭文化外向辐射的核心要义,就在于法庭内部形成司法裁判和社会管理引导、规范社会价值理念,接收人民群众司法需求的反馈,并与之保持同向耦合([7])。换句话说,就是法庭文化传播、渗透给周边社会过程中取得社会对法庭文化的认同和参与的一个积极回应,通过价值观有效黏合在一起,形成法庭与社会之间的良性互动。

    二、当前法庭文化建设现状

    (一)法庭文化建设存在的问题

由于法庭文化建设研究起步较晚,且不同法院、法庭之间对文化发展的方向和目标认知有所差异,或者因为地域、经济等导致不同法庭之间的文化建设失衡,其中或多或少也存在一些存在以下几点共性问题:

1.建设不平衡。如前文所述,由于法庭文化概念的抽象性和多样性,导致不同的人对法庭文化的内容和功能都存在认知的偏差,有的法庭认为文化提升法庭底蕴,能通营造氛围、凝聚人心来增强队伍的战斗力和提升法庭外界形象。而有的法庭认为文化是空架子,主要精力应该放在案件上。尤其是在编制较少、人员流动性较大的情况,这就意味着少数的几个人对法庭文化的认知程度实际决定着法庭文化建设水平。有的法庭文化建设方向模糊,各种文化杂糅在一起,主心骨文化缺失,没有突出特色,法庭连自身文化内涵的精髓都无法提炼出,则更难为外界所知晓、理解,这样的文化注定是没有生命力的。

2.重复性较高。法庭文化应既要有共性一面,因为法庭工作必须遵循现行的司法制度和理念,突出“公正、廉洁、为民”的精神理念。但同时也要根据辖区的历史、人文、经济特点因地制宜、挖掘特色、突出亮点。但实际中多数法庭在文化内容方面普遍存在重复性较高,移植、照搬现象严重,共性远大于个性,缺乏文化的创新和融合能力。

3.文化基础设施资金投入不够。当前法庭建设资金唯一的途径来自法院拨付,但实际中发现多数法院对人民法庭每年的资金保障形成一个制度化预算,通常是依据人民法庭临时申请决定是否拨付,这样导致法庭对一个合理化资金使用并没有一个清晰的概念,因此在法庭建设方面的积极性也不高,对文化建设基础设施同样明显不足,如有些法庭因面临场所、资金的的困难,未有建立展览室,甚至部分图书室、文体娱乐室都是摆设,里面的法律专业书籍长年未有更新,文体设施如健身器材也早已失修。

4.党建不够重视。部分法庭和干警重业务、轻党建的思想突出,对党建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对党建工作热情不高,政治理论学习的方式方法不多、党建特色没有亮点,认为党建就是政治学习,实用性不足,学习活动目的也主要是完成上面的硬性要求,存在应付式思想。或者存在就党建抓党建现象,未将党建活动与法庭工作有效的融合。

5.是辐射影响力较小。法庭的文化建设首要任务是让人民了解和认可法庭([8])。但是目前普遍存在的情况是法庭正在对法庭文化如火如荼的建设,但是外面的群众却一无所知,忽视了人民群众对文化的参与,或者是文化的宣传力度不足,最终没有引起社会对法庭文化的共鸣。

(二)先进法庭文化建设的经验借鉴

龙山法庭近年来按照“一庭一品”建设要求,着力打造自身特色品牌,结合了当地南宋思想家陈亮“义利并举、经世致用”思想,推出了“无讼文化”,总结出一条新时代下的基层社会治理经验,在全省乃至全国都具有重要影响力。笔者通过实地观察和感受,总结文化建设特点如下:

1.坚持党建引领法庭文化。龙山法庭发挥党建统领的政治优势,依靠当地镇党委的统筹设计,建立“基层党建+社会治理”机制,真正发挥法庭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五年来,龙山法庭通过在村设立党员法官工作室,组织党员干警开展巡回审判活动和1000多场法律咨询、服务进村进企。同时法庭主动职能前移,与村党支部衔接组建红星网格员调解员,依靠基层党员干部力量共同化解矛盾纠纷,并总结成了一条“依靠党委领导、法庭靠前指导、发挥群众力量、分层递进调解”的“龙山经验”,五年期间,实现辖区案件数减半,基层治理环境持续优化。

2.制度文化较为完善。完善的制度是司法公信力和司法权威的根本保障,龙山法庭十分重视机制建设,通过科学设计建立健全内部管理40余项制度,根据规范的行为对象,主要集中以下五个方面:一是审判管理方面,如《审判团队制度》《案件流程管理制度》《案件督办讨论制度》等;二是诉调衔接方面,如《委派调解工作规定》《指导人民调解工作规定》等;三是工作纪律方面,如《审判工作纪律规定》《干警庭审行为规范》《保密制度》等;四是廉政建设方面,如《廉政支付》《八小时以外报告制度》等;五是庭务管理方面,如《印章管理使用规定》《庭务管理制度》《计算机及网络管理制度》等。通过科学建立一套全面的机制将全庭干警的行为、工作方式加以规范,真正做到以制度促管理、以制度促效率。

3.物质文化富有特色。基础设施是展现法庭文化的重要平台,庄严肃穆的法庭大门左侧醒目位置设立了一块红色展板,里面镌刻着庄严的党徽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八个大字,时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下司法的属性。对诉讼服务中心、审判区、办公区、生活区相对独立,庭审同步录音录像设备、电脑、打印机、复印机、电子签章、电子公告屏等信息化办公设备配备齐全。同时法庭在长廊、楼梯、展览馆、办公室、会议室等场所悬挂了中西方法律名言、廉政警语、党建风采。特别是法庭展览室的建成启用,通过使用纪实照片、文档资料等形式展现了无讼文化和理念的形成过程和成绩,成为龙山经验宣传推广中的一个重要展现平台。

4.有效融入了当地传统文化。龙山法庭挖掘当地南宋思想家、永康学派创始人陈亮提出的“义利并举、经世致用”思想同中国传统文化“和为贵”有效结合起来,不遗余力宣传“有纠纷,要依法表达诉求,但好讼、滥诉绝不是法治思维、和谐社会的应有之义”这一理念,引导基层群众讲利也要讲义,在此基础上推出了“无讼文化”。龙山法庭主要做法通过法庭职能迁移,大力推进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减少进入诉讼的纠纷,达到降低诉讼风险和成本,实现百姓和美、城乡和顺、社会和谐“三和融合”。

三、“一庭一品”法庭文化建设要求

 通过借鉴龙山法庭在“无讼文化”创建里面取得成功的经验,结合特色社会主义下对法庭文化的要求,笔者认为法庭文化应当具备“管理”和“治理”的功能。“管理”主要是指依靠法庭文化形成的共同价值观念对法官、司法辅助人员精神和灵魂熏陶,对行为加以规范和约束,以凝心聚力、共谋发展推动各项审判工作。“治理”则是法庭通过各种渠道将法庭文化渗透给周边社会群众,并取得群众对法庭文化的认同和参与,以文化传播的形式引领基层社会的共同理念、价值观的塑造,从而推动法庭和群众有效黏合在一起,形成一个整体文化,达到文化治理的功能。法庭文化具体应该围绕以下五个方面进行头筹设计:

(一)以党建为引领

坚持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最根本保证。加强人民法庭党建工作是确保人民法庭正确政治方、促进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重要保障。发挥党建文化的引领作用需要法庭立足三个点:一是构建学习型党支部,时刻保证党支部的先进性。如认真落实党支部每月固定“主题党日、三会一课”等学习制度,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党员、干警政治理论学习的新形式,如定期组织座谈会、研讨会、读书会、论坛会或者参加红色教育基地等进行学习、交流。二是构建争优型党支部。定期开展知识竞赛、业务竞赛或者制订相关评比规则对表现突出的党员法官评优、评先,树立典型模范效应,带动整体向上意识。三是构建服务型党支部。强化党员干部的司法服务意识和手段,如开展巡回审判、法治文化礼堂活动,建立党员法官工作室,为基层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普法宣讲、指导诉前调解等服务。

(二)以审判为核心。

依法履行审判职能,维护基层社会公平正义既是法庭工作第一要务,也是法庭区别于社会其他部门、群体的重要特征,文化建设也必须紧紧抓住服务审判这一核心要素,将公平正义的思想理念融入每一名法庭人员的血液,让群众有十足信心对待法庭的审判工作。因此笔者认为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提升审判文化:一是拓宽司法公开途径。公平正义不仅要做到,更要让人民群众实实在在看到[9],通过推进司法公开既可以提升审判质效,又能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零距离感受法庭文化。如覆盖立案、审务、文书上网、庭审直播等领域内的司法公开,或者开展庭审观摩、公众开放日等活动形成开发、阳光、透明的审判文化来提升司法公信力。二是创新审判工作机制。公正和效率是当前司法工作追求的两大价值目标,法庭应当根据司法规律和辖区案件特点,优化审判资源,创新审判机制,将审判工作推出新台阶,如在案件繁简分流、家事审判、辖区特色产业纠纷、诉讼调解等方面推出新机制。三是提升审判业务能力。 一名合格的法官必须具备丰富的理论基础和扎实的审判实践以面对矛盾纠纷发展趋势的复杂多边性,法官只有通过不断的学习才能提升审判业务能力。法庭要注重围绕审判工作开展学习竞赛,如法庭或者法庭之间开设“法官讲堂”、“法官论坛”,增加法官之间的业务交流。通过展开庭审观摩、裁判文书评判、典型案例评选等方式加强岗位练兵。

(三)以制度为保障

    制度就是法庭所有成员必须遵守并按照程序办事的规程,主要功能是固定工作流程,规范、约束法官及司法辅助人员的行为,是法庭工作有序开展的前提。制度建设应当注重发挥制度的整体功效,从而建立职责明晰、运转高效、衔接严密的法庭运转体系。根据法庭的职责,基本的制度体系应该包括:审判管理制度、庭务管理制度、工作纪律制度、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制度、诉讼服务及司法礼仪制度、考核奖惩机制等等。如何切实发挥制度规范审判行为,推动法庭规范化建设,笔者认为必须实现制度的成文化、精细化、有效化。成文化是指将制度以书面的形式进行记录固定,并要求全体人员按照明确的书面内容按章办事,共同遵守。相比于不成文的制度,成文制度在内容方面更加明确、形式更加稳定、考核更有依据。精细化是尽可能根据法庭工作的流程和内容不同进行区别化的规范,如审判管理制度,其中就包括立案受理、排期送达、开庭审理、裁判文书制作、判后答疑等方面工作,对上面的工作内容通过建立制度框架就能够保证各项工作的衔接密切配合,形成分工明确、职责清晰的局面。3有效化是指制度必须要人人知晓、人人遵守,不能将制度成为一纸废文,制度的出台也必须根据工作的实际情况进行制定,如制度出来但是没有条件完成也是没有实际用处的。

(四)以传统文化切入

中华民族五千多年文明历史所孕育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博大精深、源远流长,也是最容易被基层群众所理解、接收的,法庭文化结合当地传统文化更容易对群众产生感召力和亲和力,从而让群众对法庭文化营造价值观的趋同和支持,达到一个文化育人、文化治理的一个效果。法律追求的价值在多数的传统文化观念都是不谋而合的。如儒家文化中的“信”,《论语》中“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与现状法律中的诚实信用原则是不谋而合的,法庭如要在辖区推广诚实收信文化可以就此进行结合。如“孝”、“和”也是传统儒家文化的核心内容,法庭在家事审判过程中与可以结合传统的孝文化来打造家事审判文化。

  1. 以物质文化为平台。

    通过一定的空间或物质载体加以表现出来文化是最直观,如法袍、法槌、法徽等这些器物就是司法文化的体现,渲染的是法律的公平和正义。如陈列法庭所荣获的各级荣誉等实物,可以展现审判工作成绩,对队伍产生一个激励的作用;通过在围墙、走廊、楼梯间悬挂法律名言、法治理念、廉政警语和展览党建风采等呈现法庭工作理念,营造。通过建立特色的法律图书室给法官创造学习平台,提升法庭学习底蕴。或者建立特色展览室,将法庭的发展历史、干警司法活动、法袍、法槌、法徽等这些司法器物以公开的形式对外展览,让人民群众能够感受到司法的氛围。同时通过购置跑步机等健身器材,建设乒乓球室等加大文体设施建设力度,为法庭干警锻炼身体、文化娱乐提供良好的活动场所。

    结语

    良好的人民法庭文化能够有效促进法庭的审判管理和优化辖区基层治理。人民法庭文化作为一项系统性的工程,既需要法庭立足审判实践工作,深入挖掘并结合地方特色和传统文化进行打造,也需要法院领导的重视和当地党委政府的支持增加资源保障,同时还要吸引人民群众的积极参与,只有这样的文化才是有活力和影响力的。虽然在当前情况下部分法庭文化建设可能存在一定的困难和挑战,如存在经费不足、人员紧缺等现状,但是我们有理由相信,只要法庭能够因地制宜、因势利导,法庭文化建设将大有可为、大可作为,打造出彰显新时代下司法精神、理念的亮点品牌,推动人民法庭工作各项工作蓬勃发展。

     

     

     

 


([1])许煜华:《党的十二大至十九大报告中文化建设问题研究综述》,载《南京市委党校学报》2018年第2期。

([2])顾亮亮:《论人民法庭文化建设》,载《法制博览》2016年第12期。

([3])林恩伟:《我国基层法庭文化建设路径之探析—以温岭法院为视角》,载《边缘法学论坛》2013年第2期。

([4])宣海林:《实现公平正义是法院文化的灵魂》,载《人民法院报》20171116日第5版。

([5])刘林涛:《文化自信的概念、本质特征及其当代价值》,载《思想教育研究》2016年第4

([6])载《十八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 ,中央文献出版社 2016 年版,第 121 页。

([7])王涛:《系统分析视角下的法院文化》,载《人民法院报》2016122日第5版。

([8])陈英波:《法院文化建设要在“群众性”上下功夫》,载《人民法院报》2012725日。

[9] 沈荣:《让公平正义看得见——人民法院司法公开向纵深推进》,载《人民法院报》20182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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