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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康市人民法院五年工作报告(2012-2016年度)

发布日期:2017-03-27字号:[ ]

永康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17年2月15日在永康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上)

永康市人民法院院长  诸葛美龙

各位代表:

我代表永康市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五年来工作回顾

过去的五年,是经济社会发展充满困难挑战、极不平凡又有序发展的五年,也是各类案件大幅攀升,法院工作取得长足进步的五年。五年来,市人民法院在市委的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和上级法院的指导下,在市政府、市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要求,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题,全面履行审判职能,能动服务工作大局,稳步推进司法改革,扎实推进队伍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新的进展。累计办结各类案件89184件,解决争议标的511.47亿元,比上一统计周期分别增长一倍和十一倍,年度结案数由2012年的11856件上升到最高时候的20894件,法官人均结案数从148.57件上升到261.83件,连续三年居全省前五乃至第一。服判息诉率、二审发改瑕疵率等主要质量指标同步优化。先后荣立集体二等功、三等功,被评为全国法院司法新闻宣传先进单位,省优秀法院,省文明单位,全省法院刑事审判、企业破产审判、网络司法拍卖、裁判文书公开、档案管理达标等工作先进单位,以及金华市、永康市的多项荣誉。

一、围绕民生抓审判,全力化解社会矛盾

以“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为目标,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格公正司法。

(一)刑事审判坚持宽严相济,竭力维护社会稳定。审结案件8372件12002人,同比分别增长78.51%和47.59%。一是全力维护社会安定。依法严惩暴力犯罪、金融犯罪、团伙犯罪等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多发性犯罪,开展“打霸拔钉”、打击恶意逃废债以及聚众斗殴、两抢、涉毒、食品药品安全、环境污染、知识产权犯罪等专项活动,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923人。二是重视社会关系修复。积极开展刑事和解工作,从九类案件着手研究设置了10余种被害人参与诉讼、表达诉求的方式途径,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调解兑现率达100%;强化刑事审判的挽救功能,依法适用非监禁刑和禁止令;注重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积极参与未成年人社会观护组织建设,与未成年人结对跟踪帮教,在全金华首推《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实施办法》,让其无痕回归社会。三是加强人权司法保障。与司法局协同大力推进刑事案件指定辩护工作,可能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指定辩护率上升为93.12%。落实刑事被告人庭审中不穿囚服制度,为其去除“犯罪化标签”,进一步彰显了法治的意蕴。

(二)民商审判注重案结事了,全力化解民生纠纷。审结案件48641件,同比增长115.31%。一是做实做活调解工作。在业务庭配置驻庭人民陪审员,聘任“司法协助员”,在基层法庭建设“调解人才库”和“送达信息网”,完善了多渠道统筹运转的多元化、多层次的纠纷调解机制,把化解纠纷的关口前移,实现诉与非诉的有效衔接。二是着力保障民生优先。围绕“两美”永康建设、“五水共治”、“三改一拆”等中心工作开展审判,依法妥善化解矛盾;多举措做好诉讼保全工作,建立群体性欠薪纠纷快速处理机制,快速审结77批次3153件群体性劳务(劳动报酬)纠纷,平均审限仅7.33天;开展“大立案、大服务、大调解”工作,建立集大厅、网络、12368热线三位一体的诉讼服务中心,与司法局共建法律援助中心法院工作站。三是维护公平竞争秩序。调判结合,及时依法裁判,倡导诚信经营;平等保护各类经济主体和各种经济要素,避免对经济运行和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负面影响;妥善审理民间借贷、金融借款类案件,严厉打击虚假转让、虚假诉讼等恶意逃避债务的行为。四是贯彻质量强市战略。妥善审理知识产权和涉外案件,保障创新驱动,营造我市良好贸易投资环境。

(三)行政审判注重实质化解,促进依法行政水平。审结行政诉讼案件205件,同比增长97.12%。一是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与行政机关信息互通,推进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着力推进行政审判公开,加大协调力度,力争将矛盾化解在庭前,经法院协调促成和解撤诉45件。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机制,促使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出声并且出效果。二是完善“裁执分离”工作机制。准确把握行政非诉执行案件审查,依法保障行政决定强制执行效力,审结行政非诉审查执行案件1207件,准予执行率达97.51%。三是协同推进新《行政诉讼法》实施。解读分析新法的修改和立案登记制的实施对行政机关的影响,向市各套班子会议进行专题汇报,对可能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提出了应对措施。延伸司法服务,通过府院联席会议、发布行政审判白皮书等方式,促进依法行政。

(四)刚柔并济破解执行难,依法保障胜诉权益。穷尽执行措施,用足强制手段,大力推进执行“征信、查控、惩戒、监督、保障”五大系统建设,累计执行案件31820件,到位标的33.09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18.02%和397.59%。一是部门联动,完善执行查控体系。建立银行点对点查询、冻结、解冻存款系统,已覆盖62家银行;建立公安协助查控被执行人和高速交警协助查控被执行人车辆机制;建立执行服务中心,完善执行任务清单制度,成立“执行查控组”,一案一查,确保财产查询“零遗漏”。二是用好执行信用体系,惩戒失信行为。集中对历年程序终结和当前未结案件的被执行人开展全国失信名单录入工作,限制高消费行为;同时将被执行人纳入银行征信系统,限制办理贷款、信用卡等业务;加大边控和曝光力度,对被执行人进行出入境限制报备,通过媒体、网站、住所、高清显示屏等全方位曝光。三是用足强制措施,打击拒执行为。共对2033人采取司法拘留措施,同比增长215.68%。逐步加大打击拒不执行、规避执行、妨害执行等犯罪行为力度,仅2016年移送公安侦查14人,居金华前列,已判决追究刑事责任10人。四是加大处置力度,及时变现涉案财产。大力推行司法网络拍卖,实现拍卖零佣金并可按揭贷款,成功网拍688件,为当事人节省佣金5961万元。五是运用多种手段,开展专项执行。对民生案件开通绿色通道,妥善化解信访积案,采取反规避执行措施禁止涉案企业变更工商登记、进行股权查封等,定期通过点对点系统对“回头看”案件进行财产查控。与市慈善总会建立执行救助款定向募集机制,加大对弱势群体的司法救助力度。六是强化协调,形成执行合力。争取人大常委会及人大代表对执行工作的理解与支持。与市政府召开联席会议,对被执行房产采取强制停水、停电、停气措施,形成腾空涉案房产的强大合力。七是强化执行回告,增强执行透明度。出台《关于执行公开及回告的规定》,向当事人发送执行动态信息,及时处理当事人提供的执行线索。

二、强化能动司法,精心服务工作大局

找准新常态下服务中心工作的结合点和着力点,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保障和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全力护航G20峰会。

(一)围绕经济走向研究应对措施。结合自身职能开展《运用司法手段推进实施永康市品牌战略》、《经济转型升级中的司法助推和保障》、《司法体制改革下人民群众司法需求的回应》等专题调研,出台《关于依法保障和促进“十三五”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加大打击犯罪力度、加强环境司法等方面,多举措服务和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大要案从立案开始进行风险监测、标示预警、跟踪督办。出台《涉案信息分析通报制度》,就行政案件和涉企金融案件收案情况每月制发立案情况通报,对涉企纠纷、民间借贷案件的特点、发展态势等进行分析研判,发送专题报告、提出相应的司法建议。

(二)围绕可持续发展推进涉企服务。出台《关于建立涉企问题定向对接协调机制的实施意见》、《关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司法保障实施方案》,对企业开展分类帮扶。开展“法律服务进园区促发展”、“一企一服务”、“五帮五助”等活动,到企业生产一线送法律、听意见、查矛盾、解纠纷。妥善审理涉企纠纷,区分主债务与担保债务,依法稳妥实施保全、执行措施,协调解封转贷,既保障债权的实现,又尽可能减少对企业经营的影响。充分发挥破产审判职能,通过重整保留有效产能,实现资源优化组合,通过清算淘汰落后产能,盘活存量资产,妥善审理为尔工贸、博宇实业破产重整案。民二庭荣获全省法院企业破产审判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并荣立集体二等功。拓展涉企信息共享平台,建立信息共通网络,多渠道收集涉企预警信息,有效服务党委政府决策。

(三)围绕群众需求创新审判方式。一是深入推进阳光司法。打造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三大公开平台,全面推进数字法庭和档案电子化建设,在全省率先推开生效裁判文书全面上网。开通法院官方微博和“12368”司法服务热线,开展公众开放日活动,满足公众实时、远程、便捷获取司法信息的需求,全面提升司法透明度。深入开展法律宣传进学校、进媒体、进官微、进官网、进社区、进农村工作,构建集宣传覆盖面、知识普及率、警示有效性于一体的法律宣传新格局。二是全力提升审判质量。建立难案大案会诊制度和法庭工作例会制度,组织对重审改判、涉访、暂予监外执行以及故意伤害等案件的专项评查,着力构筑隔离冤假错案的“防火墙”。联合检察院在全省首家建立了主动沟通、主动接受监督的民商案件法律监督机制。每周通报、每月评析每位办案法官的各项审执数据,推进审判的精细化、科学化管理。三是稳步推进司法改革。省内首推刑事审判法官诫勉语制度。制定《轻微刑事案件实行快速办理机制的实施细则》,实行集中排期、集中审理并适时开展巡回审判。建立预防职务犯罪的专项司法建议制度。建立家事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充分发挥快捷、便利、零费用的程序优势,推进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工作。充分发挥一审终审、高效、便捷、低成本的优势,推动小额诉讼程序和实现担保物权特别程序的应用。完成法官员额制改革,经省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遴选产生首批44名员额法官。

三、强化监督公开,加强自身队伍建设

始终坚持领导带头、抓班子带队伍,全面落实从严管理,狠抓整改落实,着力通过提升素质推动工作,确保队伍坚定信念,忠诚使命。

(一)主动接受监督。主动将审判执行工作置于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之下,主动向人大报告工作,并就民商事审判、执行工作分别向市人大常委会做了专题汇报。建立人大代表定向联系制度,定期向代表通报法院工作,对于社会广泛关注、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庭审、参与执行,进行视察,实现接受人大监督的常态化。聘请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各界人士为廉政执法监督员,定期召开座谈会、发送廉政作风征求意见函,广泛征求意见建议,主动接受监督。建立重大工作情况报告制度,贯彻落实《市人大常委会监督司法机关工作办法》。认真组织开展依法履职、公正司法自查自纠和整改工作,确保人大监督落到实处。

(二)扎实开展作风建设。深入开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党的群众路线”、“三严三实”、“两学一做”、“队伍建设年”、“三面对三看齐,守规矩当先锋”等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把抓党建作为队伍建设的首要任务,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七个绝不允许”和省高院“五条纪律”。层层签订廉政责任承诺书,设置廉政举报信箱,开设廉政举报网上平台、邮箱和24小时举报电话,每案向当事人发放廉政监督卡,形成了院内院外、业内业外较为完善的廉政管理系统。通过廉洁司法教育日、廉洁党课、廉洁电教片、当代法官精神大讨论等方式进一步丰富廉洁教育载体,有效提升了干警的责任意识、廉洁意识和服务意识。深入查找短板,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建议,全面对标检视,聚焦短板抓好整改。深入贯彻“三不三看”的用人导向,2013年以来提任的中层干部均是办案能手或工作标兵。

(三)深入推进司法能力建设。开展多种形式的素质教育、学历教育、技能教育和法院文化建设,组织审判实务研讨、优秀裁判文书评选、庭审与裁判文书“两评查”、庭审观摩和点评、书记员速录竞赛、安保实战演练等岗位练兵活动。着力打造“区域特色与职业相融合”的法院文化、“认真工作、快乐生活”的工作文化和“公正、善良”的法官文化。建立青年干警实践基地,出台《青年干警导师制度》,组织干警到企业、农村文化礼堂开展法律宣讲,派青年干警出任学校法制辅导员,与特殊教育学校缔结为友好团支部,提高青年干警联系基层、服务经济发展的能力。标准化改造临时羁押场所,提升警务保障能力。与妇联、司法局、总工会等建立婚姻家庭纠纷联调机制,参与“法律夜门诊”志愿服务,为妇女儿童维权提供一站式服务。

(四)着力加强人民法庭建设。龙山法庭于2014年3月建成投入使用。四个法庭进一步抓规范、抓效能、抓建设、抓服务,与辖区村结对联系,建立法制宣传基地,参与当地重大事务管理。聘用具有丰富调解经验的基层治调人员为驻庭人民陪审员,创建首个外来人员矛盾调解室,构建以诉前调解为基础的联合调解中心,把各种矛盾化解在基层,促进社会和谐。开展人民法庭公正司法巡查,进一步提升人民法庭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芝英法庭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法院系统先进集体称号,荣立集体二等功,连续三届被授予省级模范五好法庭称号并荣立集体三等功。

各位代表,市法院取得的成绩和进步,离不开社会各界的关心和厚爱,在此,向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各界人士对法院工作的理解、帮助和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

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法院工作还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一是干警职业素质和能力仍需进一步提高,仍有部分案件效率不高、办理周期过长等问题存在;二是案多人少矛盾一直得不到有效缓解,未审先访、未判先闹现象不断增多,干警在承受案件量爆增压力的同时,还要承受巨大的精神压力;三是司法环境有待进一步改善,以规避执行为目的转移财产的行为一定程度存在,缺乏有效法律手段,给执行造成困扰;四是化解社会矛盾的能力仍有待提升,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还存在差距,“两链”风险处置、财产处置等疑难问题尚缺乏有效方法。

2017年及今后一个时期的法院工作

各位代表,今后五年是我市转型升级的关键五年,我们将坚持“五大发展理念”,以“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速实现永康新腾飞”为指引,围绕中心大局抓审判,积极推进“三大机制”建设,践行新使命新要求,讲责任、重民本、抓服务、促发展,努力在保障民生上有新成效,在服务发展上有新作为,在提速增效上有新进步,在队伍建设上有新气象,着力抓好五项工作:

一、严格公正司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弘扬护航G20峰会精神,宽严相济惩治犯罪,调判结合化解纠纷,推动创新驱动发展,监督促进依法行政。完善惩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的刑事审判机制、案结与事了并重的民商审判机制、实质性解决争议的行政审判机制、合力化解执行难的综合治理机制。围绕最高人民法院“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和“四个基本”目标着力解决执行难,牢固树立立案、审判、执行“一盘棋”思想,优化内部流程减少执行压力;加强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建设着力破解查人找物难题;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力度着力破解规避执行难题;深入开展网络司法拍卖着力破解财产变现难题;积极推进执行工作规范化建设着力破解管理监督难题,依法保障胜诉权益。

二、强化依法保障,打好转型升级组合拳。围绕我市“经济结构高质量、自然环境高质量、生活水平高质量、政治生态高质量”的目标,从谋大事保大局的层面定位工作,多举措服务和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助推“中国乃至世界先进制造业基地”建设。加强对企业创业创新的司法保障,妥善处理鼓励科技创新和保障科技应用之间的关系;完善与企业管理部门、金融部门衔接的联合服务企业机制,与协会、商会衔接的涉企案件委托调解机制,与党政部门衔接的风险预警、报告机制,运用司法手段为激发民营企业活力提供保障;充分发挥破产和解、重整和清算对“僵尸企业”的司法救助和市场出清功能,助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大打击恶意逃废债力度,集中管理金融债权案件,提高审执效率,畅通银行业不良贷款处置的司法渠道,依法保障我市银行业不良资产处置工作的顺利推进,维护金融秩序稳定。

三、突出民本思想,增加群众司法获得感。大力推进“大立案、大服务、大调解”三大机制建设,准确把握人民群众对诉讼服务的新需求新变化,完善发案时与人民调解衔接、审查时与立案调解衔接、立案后与速裁衔接的三合一纠纷解决模式,优化司法资源配置,提升司法服务水平,让解决纠纷的渠道更多、效率更高、效果更好。推进家事审判改革,维护婚姻家庭关系稳定。加强和规范司法救助工作,推进国家司法救助制度的法制化,提升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的效果和困难群众的获得感。大力推进“智慧法院”建设,深化阳光司法,拓展公开平台和方式,实现有形服务和无形服务相结合,传统诉讼方式与现代服务技术无缝对接,充分保障人民群众对审执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四、推进司法改革,全力提升审执质效。坚持改革创新,切实提升审判管理工作的法治化、精细化、信息化水平,为促进审判执行工作、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提供坚强保障。完善以审判权为核心、以审判监督权和审判管理权为保障的审判权运行机制,稳步推进司法改革,探索建立以员额法官为核心的审判团队,健全审判委员会制度,实现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进一步规范量刑程序。依托质效评估平台加强科技化管理,实现对审判、执行的运行过程、实体处理等管理全过程覆盖,使审判权运行更加规范有序。健全完善质量评查、效率评查和效果评查机制,努力实现审执质效的优化提升。切实加强保密工作,为各项审执业务深入开展提供有力保障。

五、坚持从严治院,全面加强队伍建设。自觉接受人大及社会各界监督,认真贯彻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主动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络。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强化党建引领,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始终坚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全面加强党内监督。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七个绝不允许”,严守“浙江法院五条纪律”。强化党风廉洁教育、职业道德教育、群众观念教育,切实推进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不断完善司法管理体制和司法权力运行机制,着力解决影响司法公正、制约司法能力的深层次问题,守护好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法院生态。严守庭审、诉讼服务中心和人民法庭“三大窗口”纪律作风守则,使司法服务更亲民、司法形象更规范、司法行为更有序,努力让人民群众更满意。

各位代表,未来五年,我们肩负着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大历史使命,我们将以更加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以迎难而上的精神和勇气,以求真务实的作风和措施,不忘初心,团结拼搏,真抓实干,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速实现永康新腾飞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附:

永康法院近五年收结案情况

 

收案(件)

结案(件)

2012

12440

11856

2013

16956

15936

2014

22521

20894

2015

22647

20506

2016

21469

19959

备注:收案中包含上年旧存案件。

 

近五年各类案件结案数对比

 

年 度

刑事案件

民商案件

执行案件

行政案件

2012

1525件

6317件

3989件

2.03亿元

25件

2013

1627件

9426件

5285件

5.09亿元

24件

2014

1919件

11319件

7637件

8.76亿元

19件

2015

1634件

11014件

7803件

6.74亿元

55件

2016

1716件

11074件

7087件

10.47亿元

82件

备注: 执行案件中,标的为执行到位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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