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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康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2015年度)

发布日期:2016-11-25字号:[ ]

(2016年1月21日在永康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五次会议上)

永康市人民法院院长  诸葛美龙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永康市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5年主要工作

2015年,我院在市委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和上级法院的指导下,在市政府、市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牢牢把握司法为民主线,紧紧围绕市委工作大局,全面加强审判执行工作和队伍建设,稳妥推进司法改革,各项工作呈现出整体推进、协调发展的良好态势,全年新收案件21020件,同比下降2.24%,办结20506件,结案率达90.55%,人均结案数在全省排名第五。相关质量指标同步优化,上诉案件中,仅10.27%改判发回,同比下降2.43%,其中97.69%系当事人提交新证据等原因而改判发回,二审改判发回瑕疵率同比下降1.27%。2015年我院被评为全省法院系统网络司法拍卖(执行)工作先进单位、全市法院系统文化建设先进单位,刑庭被评为全省法院系统刑事审判工作先进集体。

一、发挥审执职能,全力维护公平正义

坚持以审判为中心,严格公正司法,坚持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案结与事了并重,有效调整社会关系。

(一)严格落实立案登记制度。整合诉讼服务大厅、诉讼服务网、12368诉讼服务热线资源,全力推进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在诉讼服务中心配置叫号系统、多媒体信息查询系统等硬件设施,由司法局每日派驻律师或法律工作者无偿提供法律帮助,为当事人提供便利。全面落实立案登记制度,5月1日起,登记立案12836件,对不属法院受案、主管范围的,不予受理、立案33件。依法缓、减、免诉讼费12.62万元,让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打得起官司。立足和谐推进诉调衔接,在诉前成功化解各类纠纷624起,与公安局、司法局共同出台《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工作实施办法》,提高调解协议的履行率。推行《保全实施告知书》,多举措全力做好诉讼保全工作,尽力在保障债权人权益的同时维护企业正常经营,全年共办理诉讼保全1252件次。建立恶意管辖异议快速审查通道,对当事人拖延诉讼意图明显的管辖异议,五日内作出裁定,防止诉权滥用。

(二)宽严相济惩治各类犯罪。积极投身“平安永康”建设,依法审结刑事案件1634件2168人。严厉打击抢劫、抢夺、盗窃等严重危害群众安全感的多发性犯罪,审结3人以上团伙作案案件108件449人。依法惩治经济犯罪,审结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涉众型案件5件5人。保持反腐高压态势,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16件18人。积极参与禁毒综合治理,审结毒品犯罪案件65件88人。高度关注“舌尖上的安全”,审结危害食品药品安全案件6件7人。坚持依法从宽,对514名情节较轻、危害性不大的被告人判处非监禁刑。开展刑事巡回审判,进一步提高群众法治意识,强化司法便民服务。加强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对100名未成年人的犯罪记录进行封存,对23名判处非监禁刑的未成年人进行一对一帮教。加强被害人权益保障,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调解率达79%,兑现率达100%。加强人权司法保障,积极推进扩大刑事辩护工作,与司法局、看守所建立定向联系机制和辩护成效反馈机制,为193名被告人指定辩护律师。

(三)调判结合化解民商纠纷。坚持以法律效果为底线的政治、社会、法律效果的统一,依法审结民商案件11014件。一是做实做活调解工作。建立健全以诉讼调解为点、借助外力调解为线、指导人民调解为面,多渠道统筹运转的多元化协调机制,妥善调处婚姻家庭、人身伤害、交通事故、劳动报酬、教育、医疗、住房等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纠纷,案件调撤率达77.8%成功调处了总部中心重大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主动配合各镇(街、区)妥善调处“2.19”事件、涉欠薪、涉非正常死亡赔偿等非诉纠纷200余件。二是破解送达难题,夯实审判基础。穷尽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转交送达等各种送达方式,试行12368诉讼服务热线、微信等电子手段送达,利用午休、晚上、双休等时间错时送达,利用基层法庭司法协助员、调解人才库等构建法庭送法网,千方百计提高案件送达率,全年公告案件同比下降168.97%。三是倡导诚信经营,及时依法裁判。审结买卖、承揽、租赁、保险纠纷等案件2591件,通过调判结合,引导公众增强行为规范和法治意识,维护市场正常交易秩序。妥善审结民间借贷案件3761件,金融借款案件515件,促进我市金融环境优化。四是妥善审理知识产权和涉外案件。审结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民事纠纷328件,保障创新驱动,营造我市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审结涉外、涉港澳台商事案件35件,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合法权益,营造我市良好的贸易投资环境。开展KTV著作权侵权纠纷专项调研,为提高我市KTV经营者知识产权保护意识、防范涉诉风险提供法律意见。

(四)严格监督促进依法行政。全年审结行政案件55件,同比上升189.47%主动衔接、积极应对新行诉法修改,通过召开行政执法部门学习会、主动上门联系、向市各套班子会议专题汇报等方式,解读分析新行诉法修改的内容,以及立案登记制的实施对行政机关的影响,并对可能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提出了应对措施。召开府院联席会议,发布年度行政审判白皮书,专题研究新形势下化解行政争议、促进依法行政等问题,有力促进法治政府建设。进一步强化司法与行政的良性互动,促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加大协调力度,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经我院协调促成和解撤诉14件。全面推行“裁执分离工作机制,审结行政非诉审查执行案件237件。

(五)加强执行保障胜诉权益。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因素,努力做到有执行条件的坚决执行,保障胜诉权利实现,全年执结案件7566件,人均执结数在全省排名第七,执行到位标的6.74亿元。一是完善查控体系建设,提高执行效率。充分发挥“点对点”查控被执行人身份、户籍、存款、房产、车辆、出入境信息等执行协查机制的作用,对房产、车辆专线查询,存款查询范围已覆盖62家银行。年内累计查询被执行人银行存款30146人次,冻结存款4455笔。建立健全公安、高速交警协查机制和执行备勤机制,实现控人、控车和应急处置24小时全天候响应,成功布控被执行人102人,查扣被执行人车辆15辆。二是完善信用体系建设,强化失信惩戒。一年来将10271人纳入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12787人纳入银行征信系统,限制高消费等行为。三是完善制裁机制建设,提升震慑力度。一年来已对352名拒不申报财产或申报不实的被执行人采取司法拘留措施,8名被执行人因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被我院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四是完善“回头看”机制建设,加强旧案执行。对历年程序终结案件的被执行人信息进行集中补录,并开展纳入失信名单、提交公安网上布控、定期点对点进行财产查控等工作,共恢复执结案件1066件。五是强化执行信息回告,加强沟通理解。拓展执行回告方式,除当面告知、电话告知、书面邮寄告知等方式外,还借助移动E管家推行手机短信回告方式,向当事人发送执行动态信息,及时处理当事人回复的执行线索。

二、强化能动司法,全力助推二次出发

2015年是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极为困难的一年,面对严峻复杂的经济环境,我院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坚持能动司法,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一)助力经济转型升级。配合党委政府对企业帮扶,注重发挥破产审判清算、重整功能,为企业退出、企业拯救提供法治化途径,全年审理破产案件7件,共申报债权人672人、企业职工439人、债权总额33.3亿元。共召开债权人会议8次,期间顺利通过了浙江博宇实业有限公司破产案的财产分配方案,实现了企业土地、房产的再利用和电机品牌的保护。同时强化执行与破产程序的衔接,受理了首例执行转破产案件,为助推转型升级提供了新的思路。加大对逃废债行为的打击力度,妥善处理撤销权纠纷30件,严格规制虚假转让行为,得到了党委领导的批示和表扬。

(二)深入推进涉企服务。一是积极帮扶涉诉企业。考量企业发展前景、维稳状况,对涉诉的困难企业积极协调,对可能出现挤兑风潮的提前介入、一体协调,促进和解。二是积极开展“四帮四送”活动。通过召开座谈会、实地走访、定期回访等方式,深入了解企业的司法需求,及时提出对策、建议,引导企业把法律风险控制关口前移,实现从“事后维权”到“事先预防”的根本转变。三是健全涉企信息通报制度。定期组织审判分析的同时,专项分析涉企借贷案件动态趋势、存在问题,提出意见建议供党委政府决策。

(三)依法保障重点工作。积极配合“打霸拔钉”专项活动,助推溪心拆迁、公交公营等重点工作,严厉打击干扰重点工程施工、阻碍执行公务等违法犯罪,审结案件83件87人。全面加强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助力“五水共治”,依法严惩违法排污行为,审结污染环境犯罪案件5件8人。依法支持环保行政执法,审结污染环境行政非诉审查执行案件96件,准予执行率达100%。配合市政府法制办为镇(街、区)推进重点工程提供法律意见,助力镇(街、区)“三改一拆”、“两美”永康建设工作。

三、加强自身建设,全面落实从严管理

在案多人少成为新常态,案件多、难、繁特点日益突出的情况下,我院着力通过提升队伍素质推动工作,把干警的专注力引到工作上,把实现自身价值的落脚点放到工作上。

(一)稳步推进司法改革。一是健全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与市检察院就建立公诉案件信息共享机制、强化“繁简分流”、注重未成年人诉前“帮教”等方面达成共识,共同推进刑事司法工作。与市看守所衔接,从新年首位在押被告人开始,落实庭审中不穿囚服制度,强化了保障人权的法治理念。二是加强法律文书释法明理。通过专题讲座、学优评优等方式强调裁判文书说理,要求做到情理法相得益彰,同时强调程序说理和实体说理并重,将审理过程详细列明,进一步提升公开透明度。三是稳步推进庭审记录改革。改革庭审记录书面方式为录音录像方式,确保庭审记录客观、全面、真实,已成功审理案件1430件。

(二)不断改进司法作风。强化党建引领,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扎实开展“从严管理落实年”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崇法尚德、正风明纪、守卫公正”主题教育活动,不断提高干警宗旨意识和群众观念。深入贯彻市委“三不三看”的用人导向,上半年公开选拔了8名业务骨干、办案能手为中层干部。配合中院开展人民法庭公正司法巡查,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一起进行座谈、现场巡查和走访,进一步提升人民法庭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开展防止冤假错案33项制度贯彻落实自查工作,完善被告人和辩护人权利保障机制,健全证据收集和审查机制,规范内部管理工作机制。

(三)切实加强廉政建设。坚持抓早、抓小、抓细,使从严要求成为队伍建设的新常态。通过廉洁教育日、廉政党课、电教片、旁听庭审、撰写心得、参加知识竞赛等方式,开展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通过加大诫勉谈话力度,对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及时处理,落实错案追究制度,进一步落实责任倒查。通过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廉政承诺书以及严守“七个严禁”规定承诺书,进一步落实两个责任。通过全院干警学习、邀请纪委领导讲课、党支部讨论等方式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并对学习效果进行了测试,增强干警政治觉悟和廉洁奉公意识。

四、自觉接受监督,全力提升司法公信

始终把接受监督和司法公开作为维护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树立司法权威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充分展现法院公开透明、阳光司法的良好形象。

(一)主动接受各界监督。主动将审判执行工作置于社会各界的监督之下。就执行工作向人大常委会做了专题汇报,就社会关注的立案登记制实施邀请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进行了视察,就个案监督落实每案发放廉政监督卡制度。积极配合市人大深化司法监督活动,专题研究制定了实施意见,确定了重点监督对象,听取了人民陪审员、廉政执法监督员、政协委员、律师、镇(街、区)党政负责人、村居二委负责人、机关干部等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以及院内各年龄层次代表的意见建议,有针对性地开展自查自纠、立行立改,并向市人大常委会进行了专题汇报。高度重视提案、议案办理工作,专题进行研究,认真落实办理,及时回复。

(二)保障群众参与司法。加强和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建设,根据最高院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2015年新增64名陪审员,使陪审员队伍扩展到164名,达到了法官与陪审员1:2的比例要求。充分保障陪审员全程参审,普通程序案件陪审员参审率达98.42%。同时利用陪审员的基层工作经验和影响力,开展协助送达、调解、督促履行等工作,积极促使当事人到庭、和解、服判息诉及自愿履行,降低了案件公告送达率、提高了调撤率,减轻了法官的办案压力。

(三)深入推进司法公开。依托一体化公开的门户网站,不断完善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从立案、庭审、执行、听证、文书、审务管理等六个方面提升司法透明度。全面启动诉讼档案的数字化采集、存储和处理工作,对数字法庭全面进行高清改造,促进司法审判网络化、阳光化、智能化,打造“智慧法院”,既方便群众诉讼,又便利法官办案。坚持公开网拍优先,全程最大限度接受监督,实现拍品价值最大化,年内完成网络拍卖183件,为当事人节省佣金1299.2万元。

各位代表,永康法院取得的成绩和进步,离不开社会各界的关心和厚爱,在此,我们对理解、帮助和支持法院工作的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

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法院工作还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一是审判质效仍有提升空间,个别干警庭审驾驭能力和裁判文书制作水平还需要加强,个别案件仍存在质量不佳、效率不高等问题。二是案件数量巨大,尤其是立案登记制实施后,一些先前经历了信访、行政部门多年协调仍未能解决的事项诉至法院,经过裁判演变成涉法涉诉信访,法院的办案压力和信访压力陡增。三是司法环境有待进一步改善,信访闹访问题长期存在;法律文书送达难;近几年社会整体购买力下降、土地房产等大宗财产缩水严重致使财产处置难度加大,公司财产和个人财产严重混同导致财产归属区分难。被执行人诚信缺失,有意规避执行,更加剧了被执行人难寻、财产难找的情况,加之执行案件历年叠加,执行困难问题突出。四是少数干警作风还不够扎实,言行生硬、工作不细致、方法不恰当,引起当事人的误解或不满。对此,我院将在今后的工作中予以高度重视,进一步采取有力措施,努力加以改进和解决。

2016年工作安排

2016年是“十三五”规划开局之年,也是推进结构性改革的攻坚之年,法院保障改革发展稳定的工作任务将更加繁重,我们的总体工作思路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人民法院“四五改革纲要”,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稳步推进司法改革,深化“八项司法”,全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我市“十三五”良好开局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服务发展大局。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为引领,围绕“二次出发”、“两美”永康建设,密切关注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依法妥善审理好转型升级中发生的各类矛盾纠纷,为我市改革发展稳定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支持质量强市建设,促进创新驱动发展。加强环境审判,筑牢生态安全屏障,促进绿色协调发展。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二、严格公正司法。进一步抓好全面深化司法改革背景下各类案件的审判,不断提升审判质效和司法公信力,彰显司法对社会公正的引领作用。进一步加大执行力度,推进信用体系建设。从内部挖潜,改革执行分案制度,最大化利用执行资源。完善和推进执行任务清单制度,列明每个案件必做工作,做到忙而有序、忙而不漏,认真对待每起执行案件。落实执行公开和回告制度,定期将执行情况向未执结案件当事人反馈,促进沟通与理解。不断完善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机制,加强对失信被执行人的信用监督、威慑和惩戒。加大拒执罪追究力度,严厉打击拒不执行、规避执行等违法行为,最大限度保障胜诉当事人权益。坚持司法公开,深入推进阳光司法指数运用,杜绝暗箱操作,切实提升司法公信。

三、建设过硬队伍。坚持党的领导,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引导干警坚守法治信仰,忠实履行职责。以人民满意为标准,稳步推进人员分类管理、法官员额制、司法责任制和司法人员职业保障等基础性改革。强化业务培训指导,提升司法能力。认真贯彻人大司法监督审议意见和本次大会决议,更加自觉地接受各界监督。贯彻新修订的准则条例,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加强警示教育,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从严惩处违纪违法行为,坚决遏制司法腐败,坚决维护司法廉洁。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面对新常态、新形势、新任务,我们将以更加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认真贯彻本次人大会议精神,坚定信念,多谋实干,充分发挥审执职能,为全力推进“二次出发,创新驱动,全面打造永康经济社会发展升级版——建设‘两美’永康”做出新的贡献!

2015年法院工作报告定稿1.14.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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